河南郑州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防系统”项目招标公告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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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许昌市公安局委托,对许昌市公安局“安防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东段 联系人:曲先生 *********** 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三里桥街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沙先生 ****-*******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安防设施” 项目编号:ZFCG-G*******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A包:河南******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号 联系电话:*********** B包:河南******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号 联系电话:*********** 四、中标金额 A包:*******元 B包:*******元 五、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产品技术参数见附件 六、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委组成人员:刘道文、赵占峰、王金亮、纪国哲、陈东杰、陈海涛、崔立鹏 七、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一并上传。 八、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