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江西惠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M-2016-007)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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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方式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一、招标编号:JXHM-****-***二、招标内容:项目名称: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询价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参数及要求 * 执法记录仪 **台 *.*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以及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不低于*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保证金汇款凭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栋*单元*楼)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投标人须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不低于*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六、投标保证金:****元。询价前*天的下午*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开 户 名 称:******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帐 号:**** **** ****七、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八、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采购单位: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单位联系人:冷先生 电话:****-*******招标机构名称:******详细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栋*单元*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cn/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