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购置窗帘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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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A****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购置窗帘(项目编号:******C********A****)更正公告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委托,天津******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购置窗帘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购置窗帘*.采购项目编号:******C********A*****.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一)原公告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号(天津******开标室)现更正为: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号(天津******开标室)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沙金祥*.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科馨别墅**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思思 ***-********六、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电子邮箱:wanze****@***.com*. 传真号码:***-********转****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和天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滨海时报社的滨海时报社翻译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B********C****)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请报名单位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表示确认。传真电话:***-********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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