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关于“鹤山进出口物流中心智能化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专用配电站(315KVA)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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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进出口物流中心智能化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专用配电站(***KVA)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各投标人:现对于****年*月**日发布的鹤山进出口物流中心智能化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专用配电站(***KVA)配电工程(招标编号:HS*****G***)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第**页附件十四中“ *、由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我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修改为“*、由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我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二、其他内容不变。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市******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号二楼/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号招标项目联系人:麦先生/欧阳先生联系电话:****-*******/****-*******传 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