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人行道非机动车管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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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行道非机动车管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 发布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人行道非机动车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标项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一 宁海县人行道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服务管理项目 暂定三年。合同须一年一签,且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见证及备案,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五、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万元/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必须是从事相关停车(场、库)等经营服务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县外企业中标后,于签订管理服务合同前须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由******。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时-**:**时;下午**:**时-**:**时。 *、发售地点:宁波******(宁海县兴工三路**号三楼)售价:招标文件***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联系。联系人:徐璐璐联系电话:****-********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 *、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年*月**日**:**前,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提交; *、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波******; 开户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 *、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置换)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至****年*月**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 十五、采购人: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叶科 联系电话:******** 十六、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号三楼 联系人:徐璐璐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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