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崇川区)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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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南通市****-****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崇川区)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就南通市****-****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崇川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最终******中标,现就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有关条款公布如下:一、 合同签订主体:购买主体: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承接主体:******二、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南通市****-****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崇川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三、 购买服务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工程建设及附属配套设施服务,项目工程后续维修管理服务;*、质量检验及验收服务;*、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范围及规模。本次棚户区改造共涉及南通崇川区**个地块,拆迁地块总占地面积**.**万m*,共涉及拆迁户****户,拆迁建筑面积**.**万m*。*、安置房建设工程。本项目拟建安置小区*处,地块占地总面积为**.**万m*,合***.**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等。*、购买商品房*.**万m*,共***套,用于拆迁居民安置。建设期*年。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国家质量控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四、合同金额:金额:人民币******万元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购买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