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铜陵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通用机打发票运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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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陵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申请通用机打发票运行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采购项目名称:通用机打发票运行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运行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号)第三条第五款“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通用机打发票系统、其他各类发票开票系统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等后续服务费,各地要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不得向纳税人收取”的要求。*、对单位纳税人采用通用机打发票管理系统软件开具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管理系统”******开发研制,指定******公司负责纳税人端的开发、推广和售后服务。鉴于其特殊性,售后服务无其他合适单位替代,需要采取“单一来源采购”。*、运维内容:*)、对纳税人培训,熟练掌握软件使用;*)、及时解决技术问题,保证每个发票使用人能够正常开具发票;*)、保证发票开具信息及时回传地税机关;*)、协助地税机关管理发票开具信息;*)、协助地税机关实施票表比对,保证数据真实、完整。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合肥市高新区软件园*号楼***/***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相关说明: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需填此项,同时注明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考虑到金税三期接口技术标准的唯一性及系统运维前后服务的一致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唐洁,市财政局,工程师王中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工程师公示期限:从 **** 年 *月 **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采购人: 铜陵市地方税务局联系电话:******* ***********联系人:盛景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程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人:张辛公管局:联系电话:*******联系人:李丽
备注: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表中任何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