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无线遥测监护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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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无线遥测监护系统采购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无线遥测监护系统采购,谈判文件编号:ZJZC-(****)竞字第****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必须为设备生产企业或设备代理商,如参加投标的为设备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参加投标的为设备代理商,还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的销售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上午**:**-**:** 下午**:**-**:**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号广电大厦裙楼*楼*号窗口)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家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本项目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无线遥测监护系统 *套,主要部件包括中央监护站 *台、远程中央监护站 *台、遥测随身机 **台、远程遥测随身机 *台。详细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元。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电力路*号;联系人:杜志强 联系电话:****-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万元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七、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号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第三开标室)。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九、谈判时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代表(*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十、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蔡静联系电话:****-******** 传 真:****-********十一、项目联系人:秦海娟、刘 春联系电话:****-******** ******** 传 真:****-********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