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补充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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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补充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补充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交管(****)***号文件精神,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于****年*月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市区和六县(市)交警部门集中采购了***部“证眼”牌执法记录仪,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台和后台管理系统*套,上述产品均为中标******生产提供。随着支队人员变动和一线协勤人员执勤需要,支队需补充购置执法记录仪***台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数据采集站*台。三、拟提供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区龙井一路**号。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统一管理的需要。经检测其他品牌型号执法记录仪不能与现用数据采集站及应用软件兼容,无法实现对数据的管理。*、节约资金,避免后台重复建设。经实践,上述执法记录仪后台管理系统操作简单,经久实用,如重新选择其他系统势必造成现用系统闲置,造成巨大浪费,所以已无必要再重新选择其他系统。综上所述,为保证与支队执法记录仪后台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方便数据采集,便于集中统一管理,保证服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五、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方利民电话:*********** 焦作市太行中路**号。六、财政部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话:****-******* 地址:焦作市财政局。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以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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