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台安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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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台安县公安局委托,对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CG*******)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二、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台安县公安局公安警用装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应服务,包括刑侦技术设备、执法勤务装备、公用装备、反恐处突装备等。(预算金额***,***.**元)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三、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即日起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上自行下载(见附件)。五、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 报名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台安县公安局 地 址:台安县台安镇梅园新区联 系 人:齐国江联系电话:****-*******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联系人: 郝子萱 联系电话:****-******* 冯 莹 联系电话:****-*******传 真:****-*******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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