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广西桂东公路管理局2016年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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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广西桂东公路管理局****年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二、项目编号: ZYDWZ*G********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日期: ****年*月*日
五、原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六、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张家界******
投标报价:肆佰陆拾万零肆仟零捌拾元整(¥*,***,***.**)
工期承诺:** 个月
质量承诺: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吴泽军(注册编号:湘************)
项目总工:朱志勇
变更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审。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为张家界******,第一备选中标人为贵******,第二备选中标人为******。*月*日在相关门户网站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并通知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月**日至*月*日多次通知中标单位派员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洽谈合同事宜,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拟进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历表及证件。但直到*月**日为按规定必须签订合同的最后一天,中标单位张家界******始终无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洽谈和签订合同,且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也无书面说明不来洽谈签订合同的原因。
我公司于 **** 年 * 月 * 日收到张家界******传来一份《关于请求自动放弃广西桂东公路管理局****年桥梁加固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申请函》。随后招标人向上述三家单位(张家界******、贵******、******)所在地的公证处核实投标文件中公证书的真伪。公证处反馈的情况为:张家界******、贵******投标文件中的公证书是不真实的;******投标文件中的公证书是真实的。
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张家界******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贵******第一备选中标人资格。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信用评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释义》第五十六条【履行能力审查】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月**日下午*时整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本项目进行复审,经评标委员会复审,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并经招标人对本项目重新定标,******为中标候选人。
公示结果现变更为:
中标人为:******。
投标报价:肆佰陆拾壹万柒仟柒佰捌拾贰元整(¥*,***,***.**)
工期承诺:***日历天
质量承诺: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方杰(注册编号:粤************)
项目总工:欧阳勇胜
类似业绩:增城大桥改造工程、湛江市南三大桥改造工程
七、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必须在 **** 年 *月**日 下午 ** 时 ** 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 部委令第 ** 号)规定的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联系人:潘先生 张先生 联系人:古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 年 *月 *日 **** 年*月*日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