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南校区9A、9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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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首都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师范大学****年“南校区*A、*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年“南校区*A、*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JJF-****-***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光虹鹰 张超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光虹鹰 张超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号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工程费****万元。 采购数量:* 采购用途:基础设施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南校区*A、*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号***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基建处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不得参加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环保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