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印江县2015年永义乡、杨柳乡、新业乡、峨岭镇西园、峨岭镇普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峨岭镇普同)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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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交易告字〔****〕**号工程项目:印江县****年永义乡、杨柳乡、新业乡、峨岭镇西园、峨岭镇普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峨岭镇普同)施工招标招标人: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沿河土家族自******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分总分:**.**分项目经理:蔡欢报价:***.**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分总分:**.**分项目经理:黄昌舟报价:***.**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分总分:**.**分项目经理:石国柱报价:***.**万元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相关请求及主张;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招标人: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六年四月五日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