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公安局人防设备采购(GLZFCG2015A0299)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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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项目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人防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A*****、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二.更改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前”,现更改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现更改为:“ ****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原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且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登记的供应商”,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且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点原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必须提供);”现更改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点原为:“投标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登记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现更改为:删除此项。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三、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 翔联系电话:****-*******地址:广西桂林市西凤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