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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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CEITCL-JL-CZFW-******一、招标条件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长宽发改字[****]**号文件。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内容及范围: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标段划分:监理共划分*个标段;*.* 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人。近三年(****-****年)完成过*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省单位要求:外省监理企业还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证书、外省入吉备案(外省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整,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邮 编: ******联 系 人: 王东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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