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车辆维修保养及轮胎销售企业资质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HZB2016-BC-001)更正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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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车辆维修保养及轮胎销售企业资质入围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车辆维修保养及轮胎销售企业资质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HZB****-BC-****.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轮胎销售企业资质入围采购项目部分事项、内容变更,具体如下:(*)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投标人最迟应在****年*月**日**:**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开标室)。*、更正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齐宝熙*.联系电话:***-********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号*.采购人联系人:孙警官*.采购人联系电话:***-********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com*.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六、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