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湖北省宜昌市招标文件质疑答复及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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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现将宜昌市******财务软件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YLJY(****)H***)询价文件质疑回复及澄清事项公告如下:一、质疑内容*、资格资料:开标前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进行审查: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生产企业提供原件,经营企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行政公章)。请问《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是否应该是《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已经取消了《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询价文件中有如下一条: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二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个人缴费发票或收据原件,由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缴费的证明原件,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请问这条意思是指投标被授权人只要自己买过社会保险就可以,还是必须是投标单位帮助被授权人购买的保险才算有效******聘请过来的人才,保险关系还没转过来,可以被授权投标吗?二、质疑答复及澄清*、关于质疑内容(一):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号附件目录中第**条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取消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二章询价邀请函第四条资格条件及要求中“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生产企业提供原件,经营企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行政公章)。”此条款取消。*、关于质疑内容(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第二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释义中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该询价项目资格要求的是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属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因此该项目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人员,社保关系需在本单位。*、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三、软件功能要求:(一)项目范围中“提供系统功能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报销管理。”修改为:“提供系统功能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报表管理。”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采购人:宜昌******招标代理机构: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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