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三期(第二水源)工程设计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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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三期(第二水源)工程设计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 委托 ******(湖北) 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三期(第二水源)工程设计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已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
中标价(万元): ***中标工期:**(天)项目负责人:袁少宁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中设高*****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万元):***中标工期:**(天)项目负责人:余东升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黔高*********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万元):***中标工期:**(天)项目负责人:建峥嵘项目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黔高*********交易结果公示至 **** 年 **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