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2016年市政道路养管维修工程(项目编号:FZK2016-3-067)更正公告1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采购计划编号:******C********C****受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的委托,天津市泛亚******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年市政道路养管维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年市政道路养管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FZK****-*-****.首次公告日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评标办法中第七条:*、资信部分评审内容变更为:企业工程业绩承揽的建设项目与招标项目同类工程,*分。同类工程:近三年内(****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型项目(指合同金额为***万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维护养管工程)的,具备三项可得*分,最高*分,少于三项不得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单(两项缺一不可)为准,开标时原件备查。。*、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开标地点不变。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毕晓东*.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号*.采购人联系人:白老师*.采购人联系方式:********六、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 电子邮箱:fy********@***.com*. 传真号码:***-********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泛亚******。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泛亚******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的****年市政道路养管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FZK****-*-***)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泛亚******(或将回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y********@***.com)表示确认。传真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