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侦办案设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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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侦办案设备品目详见公告正文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采购人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云华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宏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联系人:王娟 电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cn)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cn) 变更事项: 一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项和“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身心监护仪(心理生理测试仪)国家专利证书或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产品将视为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现变更为: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身心监护仪国家专利证书或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产品将视为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