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FTPGP-2016-005)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采购计划编号:******C********C****受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天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FTPGP-****-****.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更正事项和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更正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超*.联系方式:***-********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人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联检服务中心*.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牛静 ***-********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传真号:***-********。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天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更正公告回执天津**********年*月**日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FTPGP-****-***)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