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山西省安泽县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互联网+税务移动执法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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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泽县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互联网+税务移动执法平台项目招标******受山西省安泽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就金税三期互联网+税务移动执法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LFZYG-****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互联网+税务移动执法平台项目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示内容。*、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供货*、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为配合省局绩效考核系统使用,推进税收管理体系和税收现代化的管理机制,响应税务总局绩效考核的总体部署,须向省局绩效考核系统提供考核参考数据,参与投标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具有金税三期系统相关开发案列,提供证明文件。*、本项目在原阳光税务系统上进行技术融合、无缝对接,参与投标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具有阳光税务系统相关项目的建设与维护经验,提供证明文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颁发的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米)*、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多功能室评标三室(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米)*、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山西省安泽县地方税务局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室项目联系人:高先生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