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交通警察大队八钢地区便民服务站(含钢城中队)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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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工程名称:头屯河区交通警察大队八钢地区便民服务站(含钢城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钢城片区建设规模:****平方米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投资:***万元招标内容: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施工资质要求:本工程施工资质执行国家住建部建市[****]***号文件,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号一楼***室(新疆******)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疆外企业提供进疆备案册等,上述资料均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联系人:黎磊 联系电话:****—*******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