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标线、标志及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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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交通标线、标志及信号灯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地址:邱县境内采购人联系方式:徐洪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号*楼***(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采购内容:交通标线、标志及信号灯等。项目实施地点:邱县境内。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 *、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享受*%的价格折扣。*、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运输设备、划线机等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先到先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主要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运输设备、划线机等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统一发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份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开标时间: ****年*月**日**:**开标、评标地点: 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项目联系人: 王岩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监督部门:邱县政府采购办 电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邱县政府采购网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