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如皋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配套工程答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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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配套工程答疑问: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所取得的路灯工程施工业绩(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价**万元及以上)本单位的业绩属于道路类业绩,合同及竣工证明中均能体现本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水、路灯等施工内容,但请问要如何体现合同中包含的路灯工程造价满**万元?是否可以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答:可以。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如招标文件对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规模、承包范围等明确要求,而中标通知书内容无法佐证的,投标人则还需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予以佐证”。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中未能体现路灯施工造价内容的,同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原件)等佐证材料。且所需的佐证材料也必须在南通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中且应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