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河北省优抚医院2016年所需部分设备、设施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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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省优抚医院****年所需部分设备、设施采购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省属优抚事业单位设备购置经费X****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曹新颜、李朝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河北省优抚医院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号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内容:更正内容:**包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须具有汽车销售权)的独立法人单位,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提供整机车载DR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属于医疗设备须提供);*)、如为代理商,要求代理商为代理所投品牌产品年限不少于一年的一级(或区域)代理商(范围至少包括河北省在内),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标包货物,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c.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需);d.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e. 制造商出具的一级(或区域)代理证书(代理商提供);f.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代理商提供)。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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