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乐山镇辛屯村、长红村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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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招标项目编号:********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乐山镇辛屯村、长红村办公楼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工程概况:朝阳区乐山镇辛屯村、长红村办公楼改造*.*计划投资额:******元;*.*建设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辛屯村、长红村;*.*计划工期:**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建市【****】***号文件规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到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前进大街****号朝阳区政府楼***)领取招标文件。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朝阳区政府*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朝阳区政府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华中路***号联系人:王建军电话: ***********招标机构: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前进大街****号朝阳区政府楼***联 系 人:刘建辉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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