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莱芜市环保局2016年4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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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lwhbck@***.com序 号*项目名称土工膜生产项目建设地点莱芜高新区滨河工业园建设单位莱******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项目概况******以外购聚乙烯、色母粒及消泡剂为原料,购置吹膜机、搅拌机、挤出机、牵引机、收卷机等安装一条生产设备线,年产土工膜****吨。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万,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项目租赁厂房,不再进行厂地建设。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安装过程中机械零部件撞击、电钻等噪声。设备安装时间较短,且为室内安装,产生噪声经厂房隔音与至厂界距离传播过程的衰减,预测能够达标。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东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设备包装品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人生活垃圾。废设备包装品由专人及时进行收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二、营运期:(*)废气:原料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小分子烷烃、烯烃的混合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米高排气筒处理,在挤出机和吹膜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汇集到一根排气管,由活性炭吸附后排入排气筒。车间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经车间排气扇,加强车间内通风,提高空气扩散能力。(*)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用水,只有少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汇集管网收集后,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莱******东厂处理。(*)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挤出机等设备的运转噪声,项目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提高零部件的装配精度等降噪措施,预测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均为一般固废,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由供货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经环评单位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公众参与情况报告表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部门意见:*、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计划局出具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莱芜市国土局为项目出租方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莱芜市国用****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