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6年佛山市妇联购买家庭服务中心督导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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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妇女联合会对****年佛山市妇联购买家庭服务中心督导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一、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拟定采购供应商:广州市穗协社会工作资源中心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使项目运作更具连续性。****年,佛山市妇联与广州市穗协社会工作资源中心签订购买督导培训服务合同,部分购买服务内容具有延续性,考虑更换合作方服务将失去连续性,更换合作方后需要重新衔接沟通,重新制定方案和接触服务对象,人力物力的投入成本会升高。*、为使项目运作更有效。广州市穗协社会工作资源中心是广州市一级民办非企业,由社会工作资深实务专家、教授等组成的培训专家库,已积累优质、专业和多元的社工能力建设培训的经验。在过往合作期间,采购人与该合作方已形成良好的工作默契,根据上一期的合作状况,该合作方不仅获得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而且取得良好的服务成效。*、为使项目运作更稳定。在过往的合作服务期间,该合作方已开展多次项目社工团队督导、培训服务项目,对社工能力建设开展了系统化、专业化的指导工作。今年采购方的项目督导工作持续开展,通过与原合作方的持续合作,保持对项目社工团队督导培训服务的系统性,促进服务项目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因此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指定从唯一的供应商广州市穗协社会工作资源中心获取服务。四、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督导服务*、成交人定期对非购买机构服务的项目社工(*个单位,一个为祖庙街道家庭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一个为市项目社工团队服务项目)的项目进行督导**次,提供日常专业咨询服务,为其服务提供专业的支持。*、成交人不定期对四区区级工作团队开展督导服务共*次。(二)项目团队培训/项目会诊服务*.成交人负责对项目工作团队进行培训*.*天。*.成交人负责对区级项目管理团队进行项目会诊*.*天。五、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与采购人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联系采购人:佛山市妇女联合会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栋B***室 电 话: (****) ********传 真: (****) ******** 网 址:***.******.***联 系 人:马**********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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