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检测设备耗材政府采购进口耗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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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拟对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政府采购的岛津气相色谱仪、岛津原子吸收仪、离子色谱仪、瑞士万通卡式水分测定仪、CEM微波消解仪、waters液相色谱仪等设备的**个类别的耗材进行进口耗材的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进口耗材的理由:采购单位进行了市场调研,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如下理由:拟采购的岛津气相色谱仪、岛津原子吸收仪、离子色谱仪、瑞士万通卡式水分测定仪、CEM微波消解仪、waters液相色谱仪等设备的**个类别的耗材属于进口耗材,是我所承担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的检测设备耗材,国产耗材不能满足进口设备的技术要求。二、专家论证:****年*月**日,根据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申请,晋城市财政局采管办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了市妇幼院工程师任富叶、泽州县环保局高级工程师崔凤鸣、泽州医院主任医师来二根、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师崔峻、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万红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由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组织专家对拟采购的进口耗材进行了技术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所采购的**个类别的进口设备耗材,因国产耗材在技术方面不能满足进口设备的要求,为发挥配套设备效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建议采购进口耗材。三、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联系人:田守信,电话***********,单位地址:晋城市文昌西街***号)和晋城市财政局采管办(电话****-*******,单位地址:晋城市迎宾街***号)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拟对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政府采购的岛津气相色谱仪、岛津原子吸收仪、离子色谱仪、瑞士万通卡式水分测定仪、CEM微波消解仪、waters液相色谱仪等设备的**个类别的耗材进行进口耗材的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进口耗材的理由:采购单位进行了市场调研,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如下理由:拟采购的岛津气相色谱仪、岛津原子吸收仪、离子色谱仪、瑞士万通卡式水分测定仪、CEM微波消解仪、waters液相色谱仪等设备的**个类别的耗材属于进口耗材,是我所承担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的检测设备耗材,国产耗材不能满足进口设备的技术要求。二、专家论证:****年*月**日,根据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申请,晋城市财政局采管办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了市妇幼院工程师任富叶、泽州县环保局高级工程师崔凤鸣、泽州医院主任医师来二根、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师崔峻、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万红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由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组织专家对拟采购的进口耗材进行了技术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所采购的**个类别的进口设备耗材,因国产耗材在技术方面不能满足进口设备的要求,为发挥配套设备效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建议采购进口耗材。三、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联系人:田守信,电话***********,单位地址:晋城市文昌西街***号)和晋城市财政局采管办(电话****-*******,单位地址:晋城市迎宾街***号)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