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长春工业大学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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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本中心于 ****年*月**日发布了 长春工业大学****-****年长春工业大学等**所高校图书馆中文图书、期刊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_XM_*)第一章第*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一、澄清的事项、内容及日期:*、本项目第一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二、项目联系人:谭毅 联系电话:****-********三、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号联系人:宫鸿联系电话:****-********本澄清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澄清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澄清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