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艺术护坡外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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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艺术护坡外架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艺术护坡外架工程前期规划已完成,项目业主与招标人为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现就该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碾子湾。*.*项目规模: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一期)艺术护坡外架工程位于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碾子湾,本项目区域山体坡脚平面长度约***m,最大坡高约**―**m,该处岩层为板岩,竖向节理异常发育,岩体极其破碎,需要对整个山体露崖进行排险加固并结合艺术护坡对山体进行艺术性保护,艺术护坡工程外架平均高度分为**m、**m、**m、**m,约****㎡。*.*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其他要求: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查询,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相关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B证、外省建筑企业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入库截图等)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在镇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申请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支付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本费¥***.**元人民币(此费用不退)。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镇安县金源酒店*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镇安县碾子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联系人及电话:高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