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外聘环境秩序管理保安队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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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环境秩序管理保安队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外聘环境秩序管理保安队伍项目招标编号:HCZB-****-ZB****-*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号采购人联系方式:赵成友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号国投财富广场*号楼****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公告日期:****年*月**日项目总预算金额:***.**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项目概述:花园路街道环境秩序管理保安队伍共聘请**人,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或相应的安保服务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和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至少一个社区安保服务业绩(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或相应的安保服务资格证书、社区安保服务业绩合同原件。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日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至**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号国投财富广场*号楼****号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元/包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号国投财富广场*号楼**层****会议室)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博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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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