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招标设备维护保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164116100222)更正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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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受“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招标设备维护保运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招标设备维护保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页“(六)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投标保证金方式:支票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更改为:“(六)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投标保证金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和支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其余内容不变。*、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为:“****年*月*日**:**时,投标、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开标室)。”现更改为:“****年*月**日**:**时,投标、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开标室)。”*、更正日期:****年*月*日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室)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元人民币(不接受支票),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任女士、赵女士*、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园区学海路*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先生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八、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更正公告(*)回执****年*月*日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招标设备维护保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公章):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表示确认。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