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政采【2016】051号广播设备谈判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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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采购人:吉安广播电视台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 *、项目说明招标项目名称:广播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编号: 吉政采【****】***号招标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三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本项目的生产或销售能力(即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设备、音视频设备的生产或销售);(*)投标人须提供****年*月*日至今独立完成的音视频设备集成项目*项及*项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单独递交由评标专家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cn/jazbw/)、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成本(*)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在****年 *月**日**:**之前(******账户)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开户行:吉安******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营业部行号:************(*)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六年五月四日相关附件:吉政采【****】***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