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及政务公开监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FCG2016-23)的最低价法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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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就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及政务公开监督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FCG****-**)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LFCG****-**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及政务公开监督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贰仟贰佰柒拾柒元整¥******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法人代表:杨同辉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建设路北**号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办公及政务公开监督设备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 中标、成交金额:¥******元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七、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海大道东侧市国土资源局六楼***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负责人:赖伟权 成员: 赖伟权、施培锴、卓友样 八、评审意见(谈判信息) 最低评审价法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报价人 最终谈判价谈判价由低到高******¥******元*陆丰市东海卓创办公设备经营部¥******元*陆******¥******元* 备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资质、谈判函密封情况进行审查,谈判函密封完好,供应商资质齐全。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评议,认为投标供应商所报产品均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评标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经谈判小组审查评议,******为本次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零贰佰元整¥******元。九、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十 、联系事项:(一)采购人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人: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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