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朝阳区农村中小学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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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公告长春市朝阳区农村中小学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标题:长春市朝阳区农村中小学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JLZX-****-****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农村中小学校车租赁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标段项目名称租赁数量采购预算(万元)服务期一标段中小学校车服务******.********年*月*日前必须确保全部校车投入使用,签订合同后提供三年(每年约*个月)服务。二标段中小学校车服务*****.****三标段中小学教师班车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人员、行车路线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万(含)以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具有*年以上为学校提供校车租赁服务的业绩;*.*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且自有营运车辆**辆以上,拟投标车辆运营年限不超过*年。*.*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经济基础,具有科学系统的管理团队,能够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稳定的管理人员并提供令学校和家长满意的服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元、二标段售价****元、三标段售价***元,售后不退。*.*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号天地大厦A座***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一标段:**万元、二标段**万元,三标段:*万的投标保证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地址:前进大街****号联系人:谢越超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楼联 系 人:蔡璠玙电 话:****-********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地域类型:县区*、政府采购编号:JLZX-****-*****、代理机构名称:吉林*******、联系人:任立铭*、办公电话:****-*********、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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