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区直工委党校校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GXZC2016-G3-0364-JGJD)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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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直工委党校校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区直工委党校校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G*-****-JGJD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区直工委党校校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六、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相应资质,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证书内容应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检测内容)*.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技术装备,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必须是进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企业。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年*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止,正常工作日上午*:**至**:** ;下午**:**至**:**;*.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室;*.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桃源支行帐 号:**** **** **** ****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持底单到本中心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缴纳收据。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整在广西南宁市纬武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十一、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联系人及电话: 莫主任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南宁市纬武路***号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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