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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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作者:******中山分******(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年**月**日就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教科文(**)****、教科文(**)****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成交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周庆华;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号富豪山庄富华阁*C房六、成交标的明细: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要求中标金额(元)*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七、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旭波,成员:崔平平、黄志坚、吴涌涛、吴继立。八、评审意见: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序号投标人名称价格得分技术商务得分综合得分推荐排名(**%)(**%)***%*********.** **.** **.** **广********.** **.** **.** **********.** **.** **.** **中********.** **.** **.**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投标人,其产品报价给予*%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和“******”分别提供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声明函,因此给予*%的扣除,最终参与评审价为“******”:¥***,***.**元******:¥***,***.**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九、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凌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或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