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皮山县赛图拉镇光伏电增伏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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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在和田日报第*****期第*版发布的《皮山县赛图拉镇光伏电增伏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投标人资质条件变更如下: *、 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颁发的太阳能光伏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 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颁发的太阳光伏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还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对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及类似业绩),以上资质证书均为原件,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新疆惠文建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