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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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项目谈判公告临汾市******受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委托,就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一、项目编号:LFTLZH【****】-***二、项目名称: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项目三、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工程地点:振兴桥-迎旭桥段;*、工期:**天;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休日除外,每周五下午**:**分结束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地址: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米处*、谈判文件售价:¥***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室*、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地址:乡宁县城内联系人:刘女士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号联系人:王女士电话:****-*******邮编:******E--mail:*********@qq.com临汾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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