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点军分院办公家具 第 1 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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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点军分院办公家具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各投标人:贵单位在我处下载的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点军分院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CZC-H********)的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变更:*、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四款第二条的(*)“生产厂家具有注册资金****万元(含****万元)以上或经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具有注册资金***万元(含***万元)以上”这条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三款第*.*条的*)(*)“注册资金***万元(含***万元)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这条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款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万元(含***万元)以上这条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款第二条“注册资金:*、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万元-****万元得*分;****万元-****万元得*分;****万元以上(含****万元)得*分;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万元-***万元得*分;***万元-***万元得*分;***万元以上(含***万元)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注册资金***-***万元得*分;***-****万元得*分;****万元以上的得*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款第二条“售后服务评分:*.投标人在宜昌市工商部门注册并具******作为售后服务机构得 * 分(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合同、产权复印件)”更正为“投标人在宜昌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得*分(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合同、产权复印件)”*、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一款第*条(*)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注册资金***万元(含***万元)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这条删除;其它条款不变。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