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丁楼村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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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授权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宝丰县周庄镇丁楼村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公示内容如下:一、购买主体采购人名称: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丁楼村、谢堂村、城关镇小冯庄村、南关社区和杨庄镇杨庄村*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二、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支持棚户区改造建设,解决改造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需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号)文件精神,河南省豫资城******为全省唯一一家与******河南省分行合作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的承接主体。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河南省豫资城******,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号。五、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号)。六、公示期限:*个工作日。七、购买主体、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购买主体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王局长 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财政局基建股,联系人:郭股长 联系电话****-*******。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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