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灌南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回购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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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灌政办发【****】**号《灌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年**月**日灌南县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灌南县****年公共租赁住房回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灌南县****年公共租赁住房回购项目二次公告。二、招标编号:GNZFCG****-***G-*-*三、预算资金: ****万元(人民币)。四、招标范围:回购达到入住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毛坯)***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套(含公摊面积)。五、交货时间:****年*月底签订合同,****年**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以下证照的国内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或以上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在灌南县县城规划区内取得土地挂牌和有修建性详规的房地产企业,拟投地块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回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的经济技术指标必须按照《江苏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设计导册》执行;地点必须在灌南县县城规划区以内;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产权清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室报名(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楼)。*、投标人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以下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也可以采用邮件形式报名(******)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室(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楼)。十、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购通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灌南县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县城行政集中办公区联 系 人: 张虎如 潘国玮 联系电话: *********** ****-********时间:****年*月**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备注: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投标人须在****年*月**日**:**之前以现场或邮件形式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或未缴纳报名费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邮箱或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