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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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该项目****年*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了“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惠公易采【****】***号)”的采购公告。因笔误,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变更澄清,变更内容如下:变更前内容: P*五、缴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投标人在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变更后内容:P*五、缴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投标人在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本项目的澄清更正对投标供应商的生产(订货)、交货等商务条款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该项目如期开评标。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黎先生联系电话:****-*******(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惠州市文华一路*号大隆大厦*楼政府采购部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