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升景区及新业态公共基础设施(实事工程)-新建、更新八大业态企业及民俗村的全景牌或导游标志设施及27家旅游景区(点)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公开招标公告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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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升景区及新业态公共基础设施(实事工程)-新建、更新八大业态企业及民俗村的全景牌或导游标志设施及**家旅游景区(点)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北京京******受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提升景区及新业态公共基础设施(实事工程)-新建、更新八大业态企业及民俗村的全景牌或导游标志设施及**家旅游景区(点)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提升景区及新业态公共基础设施(实事工程)-新建、更新八大业态企业及民俗村的全景牌或导游标志设施及**家旅游景区(点)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项目编号:JM-********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秀红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地址: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号联系方式:李 苗***-********;李晓雪***-********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京******代理机构联系人:姚秀红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号A*楼三层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施工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号A*楼三层京园招标部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京******(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号A*楼三层)七、其它补充事宜无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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