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16年法院安检器材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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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年法院安检器材项目。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合格投标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被代理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产品(通道X光机)生产厂家具备有公安部质量检测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应包括III类及以上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且在有效期内)、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能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 投标人****年**月**日起至今没有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限于投标的货物以及服务)、没有发生重大的经济纠纷、刑事诉讼案件和经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查询****年**月**日起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四、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年*月**日**时**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 联系人:邵先生 丁先生。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法警队 周先生:****-********行政科。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