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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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为了加快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按照《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咸政办发[****]**号)、《关于完善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补偿奖励政策及切实抓好第一批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咸宁市政府会议纪要(**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对市政府下达的第一批次*个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改造。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咸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登记的条件*.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机构,并已在我市房产部门备案;*.必须从事过房屋拆迁评估业务;*.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及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二、报名登记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复印件*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份);*.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曾接受的拆迁评估委托书一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上述列明是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不提供上述*项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三、报名登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受理登记时间:每天上午*:**-**:**,下午**:**-**:**。超过规定时间将拒绝接受报名。四、报名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咸安区原国土局三楼***室)*.联系人:张剑*.联系电话:****-*******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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