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选取房屋征收咨询服务公司报名登记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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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高城市整体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按照《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咸政办发[****]**号)、《关于完善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补偿奖励政策及切实抓好第一批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咸宁市政府会议纪要(**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对市政府下达的第一批次*个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依法征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登记的条件*.已在工商注册具有房屋征收服务咨询独立机构和办公场地的;并在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已登记备案。*.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及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二、报名登记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一套(复印件*份,加盖本单位公章);*.近*年房屋征收咨询服务行业主要业绩及提供以服务过动迁和拆除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份;*.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上述列明是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不按要求进行审查的及不提供上述*项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三、报名登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受理登记时间:每天上午*:**-**:**,下午**:**-**:**。超过规定时间将拒绝接受报名。四、报名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咸安区原国土局三楼***室)*.联系人:张剑*.联系电话:****-*******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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