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关于兴义市湾塘河环境整治(桔山段)及湿地公园工程(一期)(沿河道路配套工程)监理招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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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义市湾塘河环境整治(桔山段)及湿地公园工程(一期)(沿河道路配套工程)监理招标的通知各投标单位:现将兴义市湾塘河环境整治(桔山段)及湿地公园工程(一期)(沿河道路配套工程)监理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条 招标人公布的监理服务收费范围 第(*)项 本项目工程监理收费范围的上限值: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取费标准下浮**%,各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在[*%—**%]之间报价”。现修改为:本项目工程监理收费范围的上限值:“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精神,放开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价的原则,各投标人按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二、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标准*.*条 监理服务费投标下浮率得分(C)(**分)修改如下:根据各投标人自报价的下浮率得分值,如果投标人所报结算下浮率在下表给定值区间内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注:优惠下浮值F≥*)。优惠下浮值F小于**********优惠下浮值大于等于**分值 废标**********
特此通知兴义市**********年*月**日